下载APP
  1. 首页
  2. 穿越历史
  3. 蜀汉之庄稼汉
  4. 蜀汉之庄稼汉 第1989节

蜀汉之庄稼汉 第1989节(3/3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安葬仪式之后,曹志登上台,面对三军与谯县百姓,手持绢书,声泪俱地宣读起《绝彭城曹氏文》:

维大汉延熙十四年,岁在辛亥,三月朔十有五,甲辰日。

汉相国曹参之后、故汉征西将军曹侯(曹)之嗣、大汉臣曹志,谨以血泪告于皇天后土、曹氏列祖列宗之灵前,并告天曹氏宗亲:

呜呼!痛哉!我谯县曹氏,世受汉恩!先祖(曹)嵩,官至汉太尉;孙虽曾蒙昧,然终不敢或忘本!

今祖茔竟遭吴寇践踏,先人骸骨,几罹曝野之祸!此诚我族千百年来,未有之奇耻大辱!

然此辱之,不在东南豺狼,而在曹丕一脉之逆裔!

夫曹丕者,受汉禄,世荷国恩,然狼野心,篡汉自立,开启逆端,实为玷污我曹氏门楣之罪魁祸首。

今有其孽嗣曹芳、曹髦等,盘踞彭城,非但不思悔过赎罪,反而变本加厉,认国贼司氏为父,甘为傀儡,僭居伪号。

尔等为相国苗裔,非但不思克复汉室,报效君父,反而认贼作父,为虎作伥,甘受逆臣驱。

祖宗陵寝在谯,尔等弃之如敝履;国贼司在彭城,尔等奉之若神明。

此等行径,忠孝尽失,人尽丧,与禽兽何异?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?有何资格位列曹氏宗谱?

然,志亦知彭城亲族,多有被胁从者,或迫于司威,或困于形势之艰难,不由己,心向故土。

今,志于祖宗灵前,亦对尔等泣血相告:

迷途知返,犹未为晚。

但能幡然醒悟,弃暗投明,无论士吏弟,抑或军中将士,若能自来归,我大汉皇帝陛怀四海,必既往不咎,待以赤诚。

我等共扶汉室,光复旧业,方不负曹氏忠烈之名。

若仍执迷不悟,甘与逆裔曹芳、曹髦同合污,助纣为,则国法不容,祖宗不佑!

届时,勿谓言之不预,必视同逆党,一剿绝,永革族。

今,我曹志,上承列祖列宗之遗志,顺忠义将士之民心,汇合四方豪杰,九死一生,终克复故土,重安先灵。

此心此志,天地共鉴,日月可昭!

故,今日于列祖列宗灵前,我曹志以谯县曹氏嫡脉之名,昭告天

曹丕曹叡及其孽嗣曹芳、曹髦一系,背弃汉室,罪孽重,已非我曹氏孙。

自即日起,革除其族籍,永世不得宗祠!

【1】【2】【3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