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葬仪式之后,曹志登上
台,面对三军与谯县百姓,手持绢书,声泪俱
地宣读起《绝彭城曹氏文》:
维大汉延熙十四年,岁在辛亥,三月朔十有五,甲辰日。
汉相国曹参之后、故汉征西将军曹侯(曹
)之嗣、大汉臣
曹志,谨以血泪告于皇天后土、曹氏列祖列宗之灵前,并告天
曹氏宗亲:
呜呼!痛哉!我谯县曹氏,世受汉恩!先祖(曹)嵩,官至汉太尉;
孙虽曾蒙昧,然终不敢或忘
本!
今祖茔竟遭吴寇践踏,先人骸骨,几罹曝野之祸!此诚我族千百年来,未有之奇耻大辱!
然此辱之
,不在东南豺狼,而在曹丕一脉之逆裔!
夫曹丕者,
受汉禄,世荷国恩,然狼
野心,篡汉自立,开启逆端,实为玷污我曹氏门楣之罪魁祸首。
今有其孽嗣曹芳、曹髦等,盘踞彭城,非但不思悔过赎罪,反而变本加厉,认国贼司
氏为父,甘为傀儡,僭居伪号。
尔等
为相国苗裔,非但不思克复汉室,报效君父,反而认贼作父,为虎作伥,甘受逆臣驱。
祖宗陵寝在谯,尔等弃之如敝履;国贼司
在彭城,尔等奉之若神明。
此等行径,忠孝尽失,人
尽丧,与禽兽何异?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?有何资格位列曹氏宗谱?
然,志亦知彭城亲族,多有被胁从者,或迫于司
之
威,或困于形势之艰难,
不由己,心向故土。
今,志于祖宗灵前,亦对尔等泣血相告:
迷途知返,犹未为晚。
但能幡然醒悟,弃暗投明,无论士吏
弟,抑或军中将士,若能自
来归,我大汉皇帝陛
怀四海,必既往不咎,待以赤诚。
我等共扶汉室,光复旧业,方不负曹氏忠烈之名。
若仍执迷不悟,甘与逆裔曹芳、曹髦同
合污,助纣为
,则国法不容,祖宗不佑!
届时,勿谓言之不预,必视同逆党,一
剿绝,永革
族。
今,我曹志,上承列祖列宗之遗志,
顺忠义将士之民心,汇合四方豪杰,九死一生,终克复故土,重安先灵。
此心此志,天地共鉴,日月可昭!
故,今日于列祖列宗灵前,我曹志以谯县曹氏嫡脉之名,昭告天
:
曹丕曹叡及其孽嗣曹芳、曹髦一系,背弃汉室,罪孽
重,已非我曹氏
孙。
自即日起,革除其族籍,永世不得
宗祠!